编辑: You—灰機 | 2019-07-10 |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
机构设置:(1)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人事股)、行政审批股(社会组织管理股)、优抚股(桂阳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救灾救济股(桂阳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财务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救助管理股(对外可称县社会救助管理局). (2)下辖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社会单位6个,包括:桂阳县社会救助管理股、桂阳县区划地名办公室(桂阳县革命老区老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会办公室)、桂阳县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桂阳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桂阳县婚姻登记管理中心、桂阳县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桂阳县慈善总会办公室)、桂阳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 (3)下辖管理的二级机构事业单位3个:桂阳县救助站、桂阳县福利院、桂阳县殡仪馆. 2.人员构成情况:本单位共有编制数53个,其中全额人员48个(行政29个,事业19个),差额人员5个.截止2018年12月,单位实有人数67人, 其中:退休人员16人,含2013年提前退休人员1人、2015年提前退休人员3人).
(二)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办县本级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和年检年审、行政服务事项.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和监察责任.
3、贯彻执行国家的优抚政策,依法开展优抚工作;
申报和褒扬革命烈士;
负责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审核呈报全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残工作;
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负责全县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负责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
5、负责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及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指导全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的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
6、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灾减灾工作;
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
组织检查统计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
指导灾民转移安置;
申报、管理、分配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
组织、指导救灾拓展工作;
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承担县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7、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推动村(居)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工作;
制定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建设的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8、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