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9-07-10 |
拟定本县行政区划发展规划;
依法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勘定,调处边界争议与纠纷;
指导和管理全县地名工作.
9、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
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拟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实施办法并指导发行;
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指导使用;
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
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并组织实施;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负责涉外收养登记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指导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制定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职业规范;
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指导全县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12、制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
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13、负责全县革命老区的开发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审核、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负责民政事业经费审计和督查;
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全年收入22195.38万元,其中:预算安排22163.92万元,其他资金收入31.46万元.
(二)支出情况.全年支出22630.44万元:(1)基本支出558.38万元,占总支出2.47 %(人员支出492.18万元,占基本支出88.14 % ,日常公用支出 66.20万元,占基本支出11.86%.(2)项目支出22072.06万元.主要项目使用情况:①优待抚恤支出4908.66万元,用于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军人补助、优抚单位、义务兵优待和其它抚恤支出;
②退役安置支出162.28万元,用于退伍安置、军休安置、军休所和其它安置支出;
③社会福利支出 2036.20万元,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费、老年人养老保险、殡葬管理和福利单位支出;
④城镇低保支出5046.93万元,⑤城镇救济支出52.47万元;
⑥农村低保4396.10万元;
⑦农村社救支出1833.36万元,用于五保供养、精简退职、临时救助支出;
⑧自然灾害支出334.07万元;
⑨管理事务支出134.05万元,用于拥军优属支出;
⑩其它支出2554.54万元,用于优抚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2018年度 三公经费 支出3.36万元,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度减少74.39%.
(四)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坚持厉行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我单位资产管理采取由财务股统一建档、统一软件管理,对每件固定资产使用明确保管职责,闲置的资产,财务股统一调节使用,发挥其效益,特别是机构改革过程中,对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保证能用则用的原则,对不能用的资产,采取先处置后购置,保证了资产的安全高效.截止到2018年12月底,固定资产总额204.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