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9-07-10 |
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3
二、最高人民法院
10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
25
四、教育部
30
五、公安部
33
六、民政部
35
七、住房城乡建设部
41
八、农业农村部
44
九、商务部
47
十、人民银行
51 十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57 十
二、证监会
63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发言材料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多发,形势严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都对这一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作出了重要部署.2017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在机制建设、案件处置、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方面都取得积极进展.
一、2017年以来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强基础,完善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 一是大力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下称《条例》).2017年以来,《条例》多次向各省(区、市)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8月至9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随后,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配合原国务院法制办逐条梳理有关意见建议,充分研究讨论,做好《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目前《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尽快出台.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目前除个别县市外,各地均建立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有的省份(如河南省)还将处非工作队伍延伸到了乡镇(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大防范和打击工作力度.在联席会议框架下,进一步推动发挥京津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信息互通、联防联治.加大综治考评力度,利用综治考评推动重点工作开展和疑难问题解决. 三是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54号),将非法集资人纳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经梳理汇总,2017年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向发展改革委移送各省(区、市)报送的非法集资严重失信人13983人,发展改革委将分批在 信用中国 网站公布,实施联合惩戒.
(二)重督导,积极推动案件处置化解 一是紧抓大案要案协调督导.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会同公安部、高法院、高检院等部门,协调大案要案处置工作.2017年, e租宝 案件主案已在北京市顺利审结,主犯丁宁、丁甸被判处无期徒刑. 二是积极推动陈案处置工作.2017年,各省(区、市)梳理尚未处置完的陈案1.3万余起,联席会议将陈案化解工作作为今后的重点工作,部署地方制定陈案处置计划,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力争用3年时间扭转案件越积越多的局面.
(三)早发现,扎实推进监测预警和举报奖励 一是大力推动提升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鼓励各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多种手段开展监测预警,截至2017年底,已有14个省份建成大数据监测平台并投入使用. 二是指导地方摸排防控风险隐患.先后部署各地对国有企业内部集资、重点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隐患等进行全面系统排查整治,及早防范化解. 三是积极开展风险提示.配合人民银行研究 ICO 等相关风险并进行提示.近期,又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就防范 消费返利 风险发布风险提示. 四是继续督促各地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工作制度.截至2017年底,31个省份均已出台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全年,全国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5.4万余条,对其中的有效举报线索实际兑付奖励资金64.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