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9-07-10 |
2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3 投标须知前附表.3 投标须知.5 附:评标办法.22 第三部分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25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27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34 第六部分 附件.38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太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太康县法院审判法庭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太康县法院审判法庭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太采中[2018]002号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控制价:
1、项目内容:中央空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预算控制价:332.9193万元.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领取信息:
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8日(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太康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五楼)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及 投标人资质要求 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
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另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二份(并注明时间及 与原件一致 或 仅供投标使用 字样).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2月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太康县建行四楼评标室
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中心联系人:轩先生
电话:0394-6816018
2、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39405126 太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11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招标人名称:太康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太康县法院审判法庭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39405126
2 备选方案:不允许
3 投标价格包括合同货物及配件的供货、运输至使用现场、现场卸车、安装、调试直至正常使用、检测、验收、税金、保险、利润等以及保修、售后服务等的全部费用.
4 投标应以人民币填报投标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5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供应商应提前在太康县建设银行办公大楼一楼营业部(银城路与谢安路交叉口),办理现金存单,存单户名应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姓名,在开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17:00分为截止时间交至太康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拒收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存单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凭《采购合同》无息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存单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6 投标有效期60日(自开标日期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