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07-10 |
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2、处理各乡镇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文电;
草拟、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上级文电的收发、交办;
3、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筹备及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安排;
4、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5、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相关专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6、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更新和维护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收集、编辑、报送市政府、县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
7、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
8、负责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
9、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本县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事故情况,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和领导做好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10、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负责协调事务、接待及驻外机构的相关安排;
11、负责打私工作的行政职能;
12、承办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编委2015年2月2日发文"关于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县金融工作局牌子的通知"(东机编〔2015〕6号),县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责为:贯彻上级部门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划草案并组织实施.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国有资产风险.培育和监管产权交易、柜台交易市场等区域金融市场.协助和支持中央驻东源县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以及防范、处置、化解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开展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和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及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东源县人民政府法制局挂靠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为县人民政府直属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
2、统筹协调全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做好县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并对规划的落实予以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