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9-07-10 |
三、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领取时间:自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8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18号楼101室.
3、现场方式:现场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5月18日13:00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5月18日13:30止 接收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18号楼开标室
五、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2018年5月18日13:30 评审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18号楼开标室
六、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1、采购人 (1)采购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务管理处 (2)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 (3)联系人:谈伟民 (4)联系
电话:(0512)68753323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苏州恒大招投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18号楼101室(3)联系人:宋艳婷、陆望秋 (4)联系
电话:62629993
3、苏州市高新区财政局监督
电话:(0512)68751335.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A 说明和释义 1. 说明 1.1本谈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恒大招投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 1.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谈判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恒大招投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 词语释义 2.1谈判采购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谈判采购活动的法人. 2.2谈判供应商:响应谈判并且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响应:谈判供应商根据谈判采购单位发布的谈判采购文件,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谈判的行为. 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7货物:系指乙方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8服务:系指本次谈判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10天:日历日. 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2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3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4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5 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2.16 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B 谈判供应商 3.合格谈判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4.合格谈判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详见谈判邀请函 5. 谈判供应商代表 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谈判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格式). 6. 谈判费用 6.1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7. 联合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 C 谈判采购文件的说明 8. 谈判采购文件 8.1谈判供应商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谈判采购文件三日内向谈判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谈判供应商自己承担.谈判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8.2谈判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不是直接从谈判采购单位处获得的,谈判采购单位对谈判采购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负责. 9. 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 9.1谈判供应商在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与地点以书面形式向谈判采购单位提出,谈判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答疑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取谈判采购文件的谈判供应商.迟于前附表规定时间提交的疑问,谈判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谈判供应商的影响. 9.2谈判供应商的询问通知应不得迟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谈判采购单位收到.迟于上述规定时间提交的询问通知,谈判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回答. 10. 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 10.1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谈判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谈判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谈判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10.2谈判采购单位对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每一谈判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有约束力. 10.3为使谈判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谈判响应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谈判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谈判供应商. 10.4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采购文件、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1. 谈判采购文件询问与质疑 11.1谈判供应商应按相关规定询问或质疑,迟于规定时间的谈判采购单位有权拒绝答复. 11.2勘察现场: 11.2.1根据自身需要,谈判供应商可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谈判供应商自己承担. 11.2.2采购人向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谈判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谈判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2.3经采购人允许,谈判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谈判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谈判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1.2.4谈判供应商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响应的直接资料.谈判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11.3谈判文件答疑包括采购人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谈判供应商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答疑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谈判采购文件的谈判供应商.由于答疑而产生的对谈判采购文件内容的修改,由谈判采购单位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D 谈判响应文件说明 12.提示与要求 12.1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谈判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12.2无论是否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供应商都应将谈判采购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13. 谈判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3.1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2谈判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谈判响应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谈判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谈判供应商不利的后果,谈判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14.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报价部分 (格式见附件): 14.1.1谈判声明书. 14.1.2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开标现场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1.3响应报价表. 14.2 资格及技术部分: 14.2.1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14.2.2 响应单位情况表. 14.2.3 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2.4响应单位证明其满足合格供应商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 14.2.5公积金登记证或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14.2.6自有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拥有房产证明复印件. 14.2.7响应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使用功能的描述,以及材料和相关配件的具体品牌规格说明. 14.2.8响应产品技术指标对照表. 14.2.9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14.2.10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 14.2.11主要条款承诺书. 14.2.12响应产品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案. 14.2.13响应产品的质量承诺和售后服务措施. 14.2.14对本次响应的详细说明(视需要自行编写)及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响应单位提供的材料或承诺. 14.2.15响应单位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