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0 |
1 总则 1.
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做好洪水灾害防范于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防汛抗洪应急工作程序,保证抗洪抢险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办法》、《陕西省实施细则》、《陕西省防汛应急预案》、《商洛市防御暴雨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全县范围内洪水灾害的应急处置和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包括江河洪水和山洪,由于地震灾害、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溃口、水库溃坝等洪水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始终作为防汛首要目标任务. 1.4.2 防汛工作实行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分级负责指挥、统一组织调度、科学防汛抢险、分级分部门协同合作的防汛指挥责任制. 1.4.3 坚持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1.4.4 坚持依法防汛抗洪,科学指挥调度,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军民团结抗洪,专群平战结合.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镇(办)都应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防汛应急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和本单位防汛工作. 2.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政府设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人武部副部长、政府办副主任、水利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人武部、政府办、发改局、水利局、 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公安局、住建局、民政局、交通局、经贸局、供销联社、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局、卫生健康局、科教体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文化和旅游局、电力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财产保险公司、邮政局、消防大队等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城区防汛指挥部、工业防汛指挥部、地质灾害防汛指挥部、矿山尾矿库防汛指挥部、河流水库山塘防汛指挥部、工业集中区防汛指挥部和16个镇(办)防汛指挥部.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县住建局、经贸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工业集中区和各镇(办)政府. 2.2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领导组织全县防汛工作;
贯彻国家防总、省防总、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对防汛工作的指示;
拟定全县防汛方针政策和规定;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江河洪水防御、城镇防洪、水库、尾矿库汛期调度运行计划,水库、尾矿库、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度汛预案;
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全面指挥抗洪抢险;
负责防汛经费和物资的安排使用与管理;
协同水利部门做好全县水利工程防洪调度,做好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协调工作. 2.3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县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
组织拟订全县防汛工作制度并贯彻实施;
收集、上报和发布雨情、水情和灾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