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10 |
1 总则1.
1 目的依据 为有效做好洪水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陕西省实施办法》《陕西省实施办法》《陕西省实施细则》《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洪水灾害的应急处置和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包括河流洪水、凌汛洪水和山洪,由于地震灾害、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溃口、水库垮坝等洪水灾害. 1.3 工作原则 1.3.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始终作为防汛首要目标任务. 1.3.2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处置本行政区域内洪水灾害. 1.3.3 坚持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1.3.4 坚持依法防汛抗洪,科学指挥调度,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军民团结抗洪,专群平战结合.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区)及有防汛任务的乡(镇、街办)政府都应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防汛应急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和本单位防汛工作. 2.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市政府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由市委副书记任政委、分管副市长任指挥,市委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延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任副指挥,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防汛办、市水务集团公司、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市供销社、市供电局、省地电延安分公司、陕北延安水文局、黄委延安水文局、电信延安分公司、移动延安分公司、联通延安分公司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 2.2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领导组织全市防汛工作;
贯彻省防总、市政府对防汛工作的指示,拟订全市防汛方针政策和规定;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制订河流洪水防御、城市防洪、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方案;
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全面指挥抗洪抢险;
负责防汛经费和物资的安排使用与管理;
做好全市水利工程防洪调度,做好市防指成员单位协调工作. 2.3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市防指日常工作;
组织拟定全市防汛工作制度并贯彻实施;
收集、上报和发布雨情、水情和灾情信息;
组织制订河流、水库防御洪水方案并监督实施;
指导督促县、区制订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
检查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制订并实施防御洪水预案;
做好水库防洪调度工作. 2.4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延安军分区:负责组织和协调驻延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等抢险队伍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人员等重大抢险任务,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警戒管理. 市公安局:负责防汛抗洪抢险秩序维护和危险区警戒管理、灾区社会治安,打击侵占河道、毁损防洪工程、窃抢防汛物资、破坏防汛设施及在河道设障、乱采、乱挖等干扰防汛工作的违法行为.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重大洪涝灾害预警、防洪工程险情及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有关部门的应急协调. 市发改委:负责及时协调全市防汛基础设施、山洪灾害、水毁工程设施所需资金. 市民政局:负责洪涝灾害统计核查、灾区救助和灾民生活安置. 市财政局:负责防汛基础设施、应急度汛、水毁工程建设等资金和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经费拨付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防汛工作,包括洪涝灾害威胁区学校安全防范和防汛知识的宣传及撤离人员的安置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局:负责工业和信息系统防汛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市直国有企业的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协调交口河、七里村、永坪、河庄坪采油一厂、店头矿区的防汛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气象部门联合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决定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内涝工程防治与排涝预案编制和排涝抢险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本行业防汛安全与灾后重建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市区住宅小区、建筑工地防洪与排涝设施建设,确保安全度汛.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负责紧急情况下防汛、救援、防疫人员和防汛物资、用品运送.负责防汛抢险道路维修(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和运输车辆调配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汛情监测预报预警,组织防汛检查,河道执法,指导防汛抗洪抢险、工程建设管理和直属水库、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的水毁修复建设. 市防汛抗旱办: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做好防汛抗旱宣传,组织制定防御洪水预案,抗洪抢险方案,抗旱对策方案.收集、掌握和分析气象、雨情、水情、险情、旱情、灾情变化情况,下达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策命令,搞好协调调度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系统防汛工作,负责指导洪涝灾区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防汛抗旱知识科普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系统防汛工作,负责洪涝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本系统防汛工作,重点做好旅游景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降水实况信息. 市供电局、省地电延安公司:负责电力系统防汛工作,指导协调因洪灾损毁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防汛抗洪抢险用电. 市人防办:负责汛期防汛警报系统设备管护,发布抗洪抢险预警警报. 市供销社:负责本系统防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