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07-10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对象和内容
(一)对象.全县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班子成员、职能科室负责人、其他行政人员、药剂人员和医生.
(二)内容.针对2014年以来全县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药品招标采购、保管调剂、选方用药和回款等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整治.
二、专项整治的时间安排和步骤
(一)警示教育及动员部署(2017年4月5日至4月20日). 4月15日前召开全县动员部署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各单位要在4月20日前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相关人员充分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各单位要通过支部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学习有关纪律规定,组织并督促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自觉整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增强参与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2017年4月21日至5月31日).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照专项整治内容,重点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药品招标采购、保管调剂、选方用药和回款等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所有医务人员(含专项整治对象)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医务人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2),并进行郑重承诺.各单位将医务人员填报的自查自纠表统一收集并汇总后,填报《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各医疗机构重点考核指标数据表》(附件4).其中,各医疗卫生单位一般医务人员自查自纠表交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单位班子成员自查自纠表密封后交至县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凡是收受了"红包"、"回扣"的人员,要主动向单位报告情况,并于5月31日前主动将所获不当利益上交县纪检监察局,也可在全县任一银行营业网点,将所收受款项直接存入安福县廉政账户(户名:安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安福支行;
账号:1509216109026404667).受理银行提供的客户回单联,作为退缴所收不当利益的证据,个人应妥善保管. 如在2017年5月31日前上交的,可依纪依规视情节免予处理或减轻、从轻处理.如在规定时间内,相关人员拒不自查自纠的,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专项整治工作开始后(即方案下发后),相关人员仍然顶风违纪,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收受"回扣"、"红包"等,不收敛、不收手的,依纪依规从重从严处理;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涉事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表人,要及时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理并纳入黑名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