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9-07-10

(三)重点督查(6月1日至7月31日).县卫计委将成立 3个督查工作小组,按要求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要求是: 1.接受举报.制定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受理群众举报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各单位要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

电话:0796―7626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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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计生委纪检组举报

电话:0796-7172988 2.专项督查.对自查不认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敷衍了事、不如实填报、隐瞒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重点督查.对信访反映较多的地方和单位及有关人员填报资料进行抽查.对反复出现问题、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以及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督查. 3.问题线索移送:坚持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相结合,县监察局与卫生卫计委将加强协作配合,针对群众举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排查梳理.对发现的可疑线索和违纪违规案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四)建章立制.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原则规范,细化完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监管措施,强化风险管控.一是医疗机构要与医药经销企业签订药品器械购销承诺书,承诺书报县卫计委纪检组备案;

加强药品器械企业及相关人员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强化医药购销诚信体系建设,承诺不违法违规实施药品器械推广,更不得实施药品器械"回扣"和商业贿赂.二是医疗机构要落实医务人员合理选方用药、科学诊治的责任,自觉抵制药品"回扣"、商业贿赂或其他有损科学诊治的好处费和推广费,并主动接受监督和处罚.三是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完善药品器械采购目录制订、采购申报审核、保管调剂、合理使用等环节管理的制度规范,确保制度规范科学合理.四是要加大对辅助用药、独家品种和抗菌药物等重点药品的监管,要强化药品处方点评,实施药品用量品种排名、医务人员使用排名公示和不合理用药医务人员处罚等措施,严格规范药品管理.

三、专项整治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行风"的原则,层层压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真抓严管,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好头.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县监察局将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

(二)强化监督考核.县卫计委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评选"好院长、好医生、好护士"和各种表彰的评选标准之一,作为医院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进本单位本系统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举措,落实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完善监督制度和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主动通报、反馈专项整治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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