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9-07-10

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25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1.26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1.27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约定相同. 1.1.28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

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它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详见协议书第六条 1.3图纸 1.3.1 承包人在本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1套施工图纸.劳务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3.2 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未经发包人及承包人许可,劳务分包人不得转作他用.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务分包人应相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劳务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1.3.3 如需深化施工图设计时,由劳务分包人完成,费用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责任人承担. 1.4联络 1.4.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令等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4.2 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并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期限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1.4.3 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5保密 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未经发包人及承包人许可,劳务分包人不得转作他用.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务分包人应相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劳务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1.6专利及知识产权 1.6.1 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的图纸、承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包括各类施工方案等)以及反映承包人要求的各类制度文件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劳务分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6.2 劳务分包人在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过程中,如因采用施工工艺或使用施工设备及自身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而发生侵犯他人商标、图案、工艺、材料、设备专利权或知识产权的行为,并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一切与此有关的损失、赔偿、诉讼等责任,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且相应损失承包人有权在劳务分包人结算中直接扣除.劳务分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6.3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2.承包人 2.1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2.1.1 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劳务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劳务分包人应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予以答复. 2.1.2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应以书面形式交给劳务分包人,劳务分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应在回执或承包人所要求的签收证明文件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对于承包人向劳务分包人发出的指令、通知等,若以传真或信函形式发出的,在承包人发出或投递后即刻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2.1.3 承包人可随时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向劳务分包人发出指令,劳务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劳务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它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承包人有权直接从应付给劳务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2.1.4 承包人对工程的实施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与发包人的联络及总体协调工作.承包人负责就技术问题与设计方和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协调联络,协调劳务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劳务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 2.1.5 对劳务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环境等内容进行检查和验收. 2.1.6 承包人应对劳务分包人履约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罚款、扣款、分包经济签证等费用履行告知义务,并按分包合同约定办理预(结)算及分包签证. 2.2 承包人项目经理 2.2.1 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2.2.2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将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2.3劳务作业现场和工作条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至迟不得晚于开始工作日期7天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劳务作业条件的劳务作业现场. 3. 劳务分包人 3.1 劳务分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劳务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劳务分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视为收到,该类请求或通知,按承包人公司审核流程,经承包人批准、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后的相应内容生效. 3.1.2 遇承包人项目经理未能及时向劳务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等延误的情况,劳务分包人应依据第2.1.1款,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承包人上级主管部门.若劳务分包人就此延误未曾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即使已书面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答复的情况下未向承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进一步书面通知的,承包人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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