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0 |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正);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28);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10、《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12、《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号).
四、项目建设的符合性和必要性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临朐县东城街道北环路1763号(乾泰机械院内).项目厂区东侧为东镇路,西侧为夏西路,南侧为327省道,北侧为临朐县艺烽印花厂.项目用地符合临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负荷较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潍坊宏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高档铝型材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三)与环保部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分析 表1-1 项目建设与环保部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表 分类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强化 三线一单 约束作用
(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符合
(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未进行规划环评 符合
(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 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合理分配,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不属于潍坊市临朐县环境优化准入区负面清单内禁止新建、扩建产业 符合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