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11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成立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委员会.
第二条 公司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委员会在公司党委、行政领导下,主要负责全公司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等工作. 第三条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安全文明生产为基础,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培养高素质职工队伍为主旨,全面加强公司三个文明建设,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集团标杆、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发电企业. 第四条 公司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委员会接受上级党组织、文明委的业务指导.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成立公司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委员会: 主任:钱景明 副主任:陈滨成员:杭小新、关勇、毛彪、柳扣林 公司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委员会的其主要职责是:
一、传达上级党组织、文明委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公司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
二、结合公司实际,研究制订创建文明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各部门认真落实.
三、制订文明部门、文明班组、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简称 四文明 )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并组织各部门认真落实.
四、支持、指导各党支部、部门积极开展 四文明 创建活动.
五、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和管理机制,根据实际需要,保证对 四文明 创建工作的投入. 第六条 公司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文明办),设主任一名,由关勇同志兼任,成员由各副总师、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文明办日常工作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其职责是:
一、按照公司党委、行政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部署,研究制订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起草公司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委员会的有关文件.
三、搞好调查研究,为公司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委员会提供实事求是的调查报告或情况反映.
四、为各党支部、部门的文明创建工作提供信息和咨询.
五、注重发现、培育、宣传各类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公司文明创建水平的整体提升.
六、根据上级和公司文明委的部署,组织开展公司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七、组织 四文明 创建活动的总结、检查、评比.
八、负责文明委的工作总结、会议记录、资料整理及信息反馈和通联工作.
第三章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管理 第七条 文明部门、文明班组、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的管理分别依据《公司 四文明 创建工作管理标准》、《公司文明部门考核细则》、《公司文明班组考核细则》、《公司文明职工考核细则》、《公司文明家庭考核细则》执行.
第四章 奖惩第八条 公司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委员会设立文明单位创建奖,用于奖励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 第九条 文明单位创建奖的项目是:创建工作奖(集体)、先进工作奖(个人). 第十条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行三级考核,形成公司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委员会、支部(部门)、班组三级考核网络,负责对公司三个文明建设情况的考核. 第十一条 公司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考核与年终文明部门、文明班组、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的评定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