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07-11 |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昌乐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加快我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总体要求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强化政府职责,加大财政投入,加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力度,实施学前教育城乡一体化,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提高办园水平和保育教育质量,保障城乡适龄儿童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经费投入体制、教师队伍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到2020年,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9%.
(二)进一步加强教育资源普惠性建设.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85%,其中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70%以上,满足幼儿入园需求.
(三)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县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显著提高,到2020年,幼儿园生均经费拨款标准不低于710元,幼儿园运转经费保障水平快速提升.
(四)进一步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到2020年,完成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8所,镇(街、区)学区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全县省、市示范性幼儿园比例达到全县幼儿园总数的50%以上.
(五)进一步推进0―3岁婴幼儿养育指导服务.加强对婴幼儿养育指导机构的管理,到2020年,0―3岁婴幼儿教育指导服务在县城区和镇(街、区)学区幼儿园全面开展,为全县婴幼儿家长提供婴幼儿养育指导服务.
(六)进一步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每年新进公办幼儿教师数达到当年新进教师总数的15%以上,教师数量得到有效补充,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待遇得到基本保障.到2020年,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5%以上,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基本达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依法得到全面落实.
(七)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依法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杜绝无证幼儿园现象,游戏成为幼儿园主要活动方式, 小学化 倾向得到有效遏制,《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得到全面落实.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 1.合理规划公办幼儿园布局.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力度,把幼儿园规划建设与城镇居住小区和农村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农村按照《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4―2030年)》中幼儿园建设要求,城镇按照配套幼儿园与新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及住宅小区同步规划要求,结合城镇化进程、二孩政策、人口密度及变化趋势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布局,分年度安排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确保2020年底城乡幼儿园布局规划目标基本完成. 2.多渠道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力度,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逐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城乡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及其他闲置公共资源,优先改造成公办幼儿园.将学区幼儿园建设做为第三期学前行动计划的重点工程来抓,农村社区和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所属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统筹安排,主要举办成公办幼儿园. 3.实施农村幼儿园提升工程.把农村幼儿园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幼儿园建设,提升农村幼儿园设施设备配备水平.按照不低于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提升镇(街、区)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鼓励人口规模较大镇(街、区)建设第二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