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11 |
贷款贴息扶持范围 扶持范围为入驻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山区综合开发)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和家庭农场和以上范围之外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直接从银行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用于农业生产、销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贷款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贴息标准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的项目贷款必须是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内,由银行机构新取得的有效贷款,且龙头企业贷款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总额在200万元以上、种养大户及家庭农场贷款总额在50万元以上.
(二)贴息标准 根据项目单位与银行机构签定的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总额、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按照贷款期限最长一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给予贴息. 贷款贴息率按照不超过5%予以贴息,申报项目的实际贷款利率低于5%的,则按实际发生的贷款利率贴息. 最高贷款贴息额度为每个项目申报单位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审批程序
(一)申报程序
1、项目单位申请.凡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农牧局、林业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按本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真实的相关材料.
2、县级初审.县(市)区农牧局、林业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项目申报材料初审和汇总,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分管部门签字盖章,经县(市)区主管领导签批后,对口上报.
3、市级审批.市农牧局、林业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分别负责组织对入驻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山区综合开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以上范围之外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国家级示范社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二)企业申报材料 各项目申报单位按下列顺序提供有关申报材料,并胶装成册.
1、项目申报单位向县(市)区农牧局、林业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的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企业规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情况、从银行机构取得贷款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
2、2016年现代农业园区和产业化资金支持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申报单位从银行机构取得贷款的合同文本、到位凭证、进账单复印件及项目建设支出的有效凭证.
5、项目申报单位出具的关于 "银行机构贷款真实性"、"申报项目不与其他部门申报的贷款贴息项目相重复"、"入驻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和"不存在挪用、骗取财政补助资金行为"的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及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农牧局、林业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按照申报程序,于8月2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分报市农牧局、林业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同时将项目申报单位申请报告、《2016年现代农业园区和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2016年现代农业园区和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分别发至市农牧局、林业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超过规定申报时间视为放弃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