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11 |
一、充分认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重要意义 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提升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水平,是我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我省是资源小省,化石能源资源匮乏,但我省经济总量大、发展速度快,能源资源约束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有利于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缓解资源能源供需紧张的矛盾;
有利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产业科技含量和产业附加值,加快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转型升级;
有利于提高建筑空间健康、舒适程度,改善人居环境,加快推进 两美 浙江建设.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系列重大决策为指导,将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切实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从法规政策、体制机制、标准规范、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技术进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有效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绿色节能意识明显增强,基本形成绿色建筑发展体系和技术路线,实现从节能建筑到绿色建筑的跨越式发展,新建建筑绿色水平明显提高,建筑工业化取得显著成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稳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处于全国领先. 1.新建绿色建筑.全省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浙江省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基本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实施二星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2.新建装配式建筑.2015年,建成和开工建设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
2016年,开工建设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以上;
2017年,累计建成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完善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健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机制.到2017年,全省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居住建筑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
(三)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以政策、规划、标准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综合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设计、建造、使用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 2.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树立建筑全寿命期理念,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益,选择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和技术措施,切实避免盲目的高投入和资源消耗. 3.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建筑绿色发展,重点推动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和建筑特点,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