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11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信息表》(附件1)交职业培训管理部门审核,职业培训管理部门应于7个工作日内对申领职工职业资格证是否享受就业资金培训补贴情况进行确认审核.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信息情况表》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15个工作日内通知职工本人携身份证、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确认,填写《安徽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确认表》(附件2).

(四)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尚未推广金融社保卡的地区可暂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五)在网络申请渠道尚未开通前,职工可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填写《安徽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附件3),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验、职业培训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公示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三、补贴标准

(一)职工个人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

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

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

(二)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职工个人取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紧缺急需技能职业(工种)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可在规定的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50%,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

(三)职工在失业期间个人取得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不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四)职工参加企业组织的免费技能提升培训,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在企业已享受过就业资金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职工享受的技能提升补贴减半支付.

四、资金使用 各地需将技能提升补贴支出列入预算安排,及时足额支付补贴资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补贴科目中列支.

五、其他

(一)职工本人因特殊情况确不能办理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其他个人代为办理,但不得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领手续.其他人代职工办理现场确认的,除需按前述规定提交申领职工身份证、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职工本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

(二)职工在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通过后死亡的,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申领时提供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

(三)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不同等级可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不同职业(工种)可按等级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四)非本省考取的证书,符合申领条件的也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