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07-11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十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东街92号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

电话:028-8485778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2号楼22楼邮编:6100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

电话:18583951445 传真:028-8779316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001包采购预算:40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001包最高限价:40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

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的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进行投标时,将在符合性审查时按无效投标进行处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载明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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