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11 |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项目问题询问: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
电话:13111881785 标书售卖系统注册及网上报名询问
电话:028-
87793117、028-87797837转802 标书售卖系统技术问题询问:徐先生 028-83166773转734 服务质量投诉:甘女士 028-87793117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2号楼22楼.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刘女士/李女士 联系
电话:028-87793103/87796339/87797837转882/725.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2号楼22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龙泉驿区财政局. 联系
电话:028-84636986 联系地址:龙泉驿区中街11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7 招标代理服务费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8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注:服务费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一致.
18 送样提醒 本项目若涉及样品,要求送样至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3楼的,供应商应乘坐货梯至三楼,并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摆样.
二、总则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 采购人 和 采购代理机构 的统称. 2.4 投标人 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针对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包,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针对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包,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单头炊用燃气大锅灶.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