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7-11 |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5日2019年防城港市春季学期学校及周边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教育厅工作部署,为了切实加强2019年全市春季学期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按照 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学校承担主体责任 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全覆盖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风险问题为导向,全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经营管理行为,坚决打击非集中用餐单位配餐学校、非中央厨房配送学校食堂原料半成品现象,有效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二、检查时间 2019年2月25日-2019年4月1日. 检查重点
(一)学校食堂检查重点 以自治区电子监管系统中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内容为基础,重点要求以下内容: 1.是否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2.食堂是否设置在受到污染的区域,是否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食品加工间面积是否满足供餐需要,功能布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风险,主要是人流物流是否交叉严重;
各类(荤类、素类、水产品)食品原料清洗水池、蔬菜浸泡池、餐用具清洗水池是否专门设置,专池专用,是否加贴明显标识等现象;
是否具有食堂配餐专用操作场所;
是否具有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场所等. 3.食堂加工间食品切配区切配刀具、砧板是否按荤素原料区分、上架存放、标识管理;
烹饪区烹饪灶台是否采用隔墙灶,是否有抽烟排风设施;
食品库房是否有排风设施、是否有离地离墙10cm以上储物架. 4.食堂 三防 设施是否完好,食品加工间出入口处、食品原料存放间是否装有挡鼠板. 5.食品操作台、食品暂存台(储物架)是否采用易清洗材质,食堂食品加工器具、容器材质是否符合食品加工材质要求,盛放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是否经过材质、色标或加贴标识的方式明显区分. 6.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是否具有满足需要的洗净、消毒、保洁设施. 7.食品留样是否配置专用留样冰箱,是否做到专柜专用,是否规范操作(留样温度0-10℃、留样时间48小时、留样量125g以上/份、加贴留样标签、实时作留样登记),是否有留样温度显示仪器;
留样容器要符合食品加工材质,便于清洗消毒. 8.食品加工所用器具材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应标准. 9.从业人员上岗时是否着工作衣帽,直接与入口食品接触人员是否戴口罩,头发是否外露,是否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是否佩戴首饰等. 10.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培训制度是否制定并有效落实,重点查看从业人员晨检记录、食品原料采购台账及索证索票档案、蔬菜浸泡记录、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记录、从业人员培训记录等. 11.是否存在供应冷荤凉菜和外购熟食肉制品、非预包装搞点类食品现象. 12.是否存在违禁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野生菌、野蘑菇、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