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7-11

在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信息获取无障碍 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不能附带法律规定以外的条件,不能设置不利于用户获取信息的种种约束. 保密信息不公开 质检系统政府网站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信息公开的方式 1) 主动公开 质检系统政府网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构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 依申请公开 质检系统政府网站应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办事要素,提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得政府信息的渠道,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地开展生产、生活、科研等活动的权利. 信息公开的内容 质检系统政府网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公开本机构政务信息.对于质检行业重点业务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应及时建立专题栏目或子站点,做好相关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公开. 各质检系统政府网站应重点公开的政务信息如下: 1)机构介绍: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职能、部门设置等内容. 2)通知公告:各部门的行政通知和公告等信息. 3)政策法规:包括国家、质检总局、本机构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应的政策解读信息. 4)统计数据:各部门主要业务情况统计数据、解读分析等信息. 5)计划公报:包括各部门发展建设规划、专项规划、主要工作所制定的各项年度计划,以及各项计划的实施情况总结信息. 6)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选拔、任免,公务员招考以及专业技术培训及职称评定等信息. 7)财政公开:包括政府采购与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信息,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等内容. 8)新闻报道:包括主要会议纪要、主要领导活动,重要政务工作的进展和总结性信息,以及行业要闻,社会热点及焦点事件报道等内容. 9)应主动公开的其他内容:包括与质检业务有关的其他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如: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动植物疫情信息、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等;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稽查打假、质量抽查等信息. 网站信息公开的指南与目录 网站信息公开指南 质检系统政府网站应提供信息公开指南,帮助用户查找和使用政府信息.质检系统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明确本机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制度依据;

2)明确网站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法;

3) 明确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机构,提供该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

4) 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程序和条件;

5) 明确网站信息公开的监督程序. 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的层级体系 1)国家质检总局信息公开目录 国家质检总局信息公开目录应包括总局层面主动公开信息,以及业务司局主动公开信息. 2)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信息公开目录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包括直属局层面主动公开信息,以及业务处室主动公开信息.此外,还可考虑整合各地检验检疫分支局、办事处主动公开信息.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目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省局层面主动公开信息,以及业务处室主动公开信息.此外,还可考虑整合下辖质监局主动公开信息. 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要求 质检系统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分类应包含但不限于:机构介绍、政策法规、统计数据、计划公报、人事信息、财政公开、业务信息等内容.其中,各类业务信息应按照业务主题、职能机构、信息题材、服务对象等方式进行适当分类,以方便查询阅读. 信息公开目录可按照列表形式、简要形式、细览形式等不同方式展现,可包含以下要素: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有效期、文号、相关信息、发布机构、关键词、信息分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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