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11 |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人应按照
第四章 工程内容及要求 规定的工程内容、要求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工程预算及分项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3、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 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此表除在标书中提供外,还要将另一份完全相同的 开标一览表 放入密封的信封内,投标时单独递交,在开标大会上供唱标使用.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为无效投标.
4、投标价格包括工程的全部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各种取费、税金、投标人期望的利润、可能发生的任何风险和责任等全部费用.一旦中标,投标人除合同条款规定的调整价格外不能以任何理由追加任何费用或提出要求,投标报价中未填写单价或总价,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发生缺漏项,由此引发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一旦上述缺漏项在评标中未能修正并获得中标,该缺漏项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不予弥补或追加,并且不免除以缺漏项费用为理由的违约责任.
5、工程中每一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6、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四)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采用仅限于以下方式:银行汇款、转账.
(五)勘察现场
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必须编制1份投标文件 正本 4份 副本 ,并明确标明 正本 和 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具体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可将投标文件统一密封或将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 2.标志:投标人可在封袋上正确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所有封袋上都可以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
(二)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的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