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11 |
参加江西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参加全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当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的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或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一次性给予10万奖励.同一项目参赛按最高金额予以奖励. 9.研发投入攻坚奖.对当年研发投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企业向高新区税务部门申报加计扣除核准数据为准),给予企业当年研发实际投入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报送研发投入并经统计部门认定的,给予每个企业报送人员0.2万元奖励. 10.技术转让补助.对企业当年技术合同登记交易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
交易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引进的专利技术并在高新区得到转化应用且取得效益的,通过江西省 专精特新 、 小巨人 中小企业认定,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2万元奖励. 11.科技孵化器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创客之家),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经费补助;
以上同一项目重复评选的,只给补助最高的项目.对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企业,经相关部门认定,且已完成小试或处于中试、产业化阶段的可以申请科技企业孵化种子资金. 12.科技服务业补助.对在高新区注册,当年代理开发区专利申请量在200件以上且代理发明专利申请量在30件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服务规上企业10家以上的科研机构、技术咨询、知识产权服务、科技鉴定等机构(提供服务合同),给予5万元补助.
二、支持企业做强做大 13.上市扶持.对企业在国内(含境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企业在 新三板 挂牌的,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4.百亿企业推进奖.每年年底根据企业完成年初主营业务收入、税收、项目建设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对纳入培育的百亿企业进行评比,并报党工委、管委会研究,授予百亿企业推进奖,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10万元奖励. 15.十佳企业奖.对年度入库税收超过500万元且亩均税收贡献5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剔除往年补交欠税,外贸出口企业比照内贸企业计算贡献业绩,企业当年设备抵扣也纳入企业业绩),根据高新区主导产业企业当年实现入库税收、主营业务收入、亩均税收贡献的最高标准为基数,按入库税收占40%权重、主营业务收入占30%权重、亩均税收贡献占30%的权重进行综合排位,将前十位评为年度十佳企业(有色金属锭等粗加工企业不参与评选该奖项),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2万元奖励.对十佳企业和年自营出口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企业各推荐一名本企业优秀营销人员人选,经高新区确认后授予年度营销功臣称号并每人奖励1万元. 16.纳税贡献奖.对当年入库税收500万元以上且亩均税收贡献7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非工业企业入库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授予纳税贡献奖,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5万元奖励. 17.企业产品配套奖.鼓励区内无资产关联工业企业间协作配套,对采购高新区内注册纳税的企业配套产品和服务单户超过300万元以上的,给予采购企业按每户企业5万元奖励,每增加100万元,加奖1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18. 物流补贴.按照 补短板、兴产业 的要求,对因本地没有电镀工艺需送到外地进行加工再运回的主导产业的规上企业,按企业当年国税申报主营业务收入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9.新增规上企业奖.对新增纳入统计范围的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流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和建筑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