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11 |
电话:0574-65198162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项目联系地点: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和大酒店20楼 本项目联系人:林叶、周健 联系
电话:0574-27820693/27820691 传真:0574-87179089 E-mail:[email protected] 本次采购有关的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联系
电话:0574-27820697/92 传真:0574-87179089 E-mail:[email protected]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城西支行 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 账号:3901111109000037356 采购资料表 本部分条款是对本采购活动的具体说明和要求,若与本文件《报价人须知》部分有矛盾,以本表要求为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说明部分 1.1 采购编号:ZJ-NB16058-T 项目名称:宁海县公安边防大队峡山边防派出所采购餐厅设备项目 采购人名称:宁海县公安边防大队 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陈先生、0574-651981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和大酒店20楼] 本项目联系人:林叶、周健 联系
电话:0574-27820693/27820691 传真:0574-87179089 E-mail:[email protected] 1.2 经批准或确认的本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资格标准与证明文件及商务条款资料部分 *4.3 特定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 商务条款资料部分: 合同名称:宁海县公安边防大队峡山边防派出所采购餐厅设备项目;
交货地点/送达现场:业主指定地点;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与业主协商确定;
报价价格:按本部分第11.3条款报价;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详见本采购文件采购内容与需求部分;
备品备件或备用整件要求:提供货物质保期后2年所需的备件清单并标明单价[不包括在总价内].;
*质量保证期(或包修期限):详见本采购文件采购内容与需求部分;
售后服务:详见本采购文件采购内容与需求部分;
付款方法和条件: 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出具成交货物的正规销售发票,一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9.3 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修改: 制造商的资格声明:不适用;
制造商为本次采购出具的授权函:不适用;
银行资信证明文件:不适用;
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其他需提交文件资料修改要求:无;
报价文件的编制部分 *9.1 报价文件组成或补充要求:无 采购文件 报价人须知 第9.1款规定的报价人应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11.3 报价价格: 报价方式:总价;
报价内容:含税货价(含附件价、零备件和专用工具价、包装费、送到业主指定安放地运输和保险费,软件报价、维护等一切费用);
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维护保养费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报价限制:人民币7万元整 计量单位:按照采购要求 报价货币:人民币(一律以人民币计算);
11.5 备选方案:不允许 11.6 数量增减变更:本合同金额的增加变更不得达到或超过中标金额的10% *13.1 报价有效期:60天*14.2 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圆整(CNY1,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