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9-07-12
旌阳区柏隆镇熙海大道与农贸街交汇处西南角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规定,经德阳市人民政府德府地[2014]23号文批复批准,由德阳市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德阳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4 年4月30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德阳日报》等媒体发布了《拍卖公告》.

一、出让人及拍卖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德阳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 出让人 ),出让人委托德阳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和德阳光大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拍卖人 )共同组成拍卖人具体承办拍卖活动.

二、拍卖出让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宗地界址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一)宗地位置: 柏隆镇熙海大道与农贸街交汇处西南角 ;

(二)宗地编号:510603020009GB00011 ;

(三)宗地四至: 东至: 道路 ;

南至: 德阳市旌阳区柏隆镇人民政府 ;

西至: 德阳市旌阳区柏隆镇人民政府 ;

北至: 熙海大道中线 ;

(四)出让面积: 504平方米(0.756亩)

(五)宗地用途:综合用地(商业、住宅)

(六)总容积率:1.8 ;

(七)总建筑密度:60%

(八)绿地率:

(九)建筑高度:12米;

(十)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居住70年、商住40年;

(十一)投资强度要求等土地使用标准: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 ;

(十二)空间范围:按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规划条件执行. (十三)动工及竣工时间:按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

(十四)其他条件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F-2008-2601)执行.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下述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1、至本次报名截止日申请人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已成交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付款义务的;

2、与出让人或德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有债务、债权或其它纠纷未了结的.

(三)上述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 28万元(大写: 贰拾捌万元整).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5月20日17 :00时(以到帐时间为准). 开户单位:德阳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行东大街支行 帐号:2305363129021916673 开户单位:德阳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庐山路分理处 帐号:51001644205052504821 开户单位:德阳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德阳银行营业部 帐号:1001190000000164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拍卖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14年4月30日起在德阳市土地矿权投资网(

网址:http://www.dytkjy.cn)下载相关拍卖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拍卖出让公告;

2、拍卖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范本);

4、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

5、宗地规划指标要求(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6、拍卖成交确认书(范本);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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