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12 |
四、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五、项目主要执行以下环境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2、《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类);
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16;
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7、《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公章经办人:张永君 赵振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