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9-07-12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08月09日上午09:0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08月0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 开标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第二开标室公开开标.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物价局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六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区B902室 报名及注册登记联系人:王小姐 项目经办人:莫小姐

电话: 0769-23300388 传真: 0769-23307786 第二部分 工作流程图 工作流程图 采购人 管理机构 代理机构 投标人 明确采购需求 ↓ 编制采购预算 ↓ 落实采购资金 ↓ 编制采购计划→ 提供需求资料 签定协议 招标文件确认 评标/开标 ↓ 确认结果 合同签定 ↓ 验收 取得采购计划 ↓ 确认采购方式 组建评委会 采购人提供需求资料 签订协议 ↓ 编制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发函邀请 ↓ 招标答疑会(可选) ↓ 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 ↓ 收取投标文件 ↓ 开标 ↓ 主持评标/开标 结果公示 ↓ 发中标通知书、落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 履行跟踪 购买招标文件 ↓ 编制投标文件 ↓ 递交投标保证金 ↓ 递交投标文件 ↓ 参与开标 (中标单位) 提交原件核对 ↓ 缴纳中标服务费 ↓ 领取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定 ↓ 合同履行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总则1. 说明 1.1 适用主要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项目的采购人、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2 招标范围 东莞市物价综合管理平台(一期)项目,具体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资金为财政性资金. 2. 定义及解释 2.1 采购人:东莞市物价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3 投标人: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4 货物: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货物、产品、工具等. 2.5 服务: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开发和信息安全咨询服务,及其有关的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障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2.6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项目评标工作的临时性组织. 2.7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8 书面形式:以文字形成书面文件的方式所制作的通知(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 2.9 投标保证金:指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交的款项;

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之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根据规定予以没收的款项. 2.10 质保期:指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售后维护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的期限. 2.11 完工期:指项目开始至完成并最终验收合格的期限. 2.12 天:指公历日. 2.13 盖章:一般情况指盖投标人的法定公章. 3. 合格的货物、服务和投标人 3.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用户需求. 3.2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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