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12 |
本表适用范围:学校设备维修专项经费中的行政办公设备维修专项、学校设备维修专项经费以外的维修申请. 2.购置日期、保修期不确定时,可由资产管理处帮助查询. 3.维修管理人员意见签署规定是:设备原值在10(不含)万以下且维修费用不超过1000(不含)元的使用"自有经费"的设备,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签署意见;
其它情况由资产管理处签署本栏. 4.审批意见:设备原值在10(不含)万以下且维修费用不超过1000(不含)元的使用"自有经费"维修的设备,由本单位经费负责人签署意见;
其它情况由资产管理处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