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9-07-12

7 其他要求 7.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21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告知函 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查询预约

电话:0574-83555104. 7.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8 投标保证金: 8.1 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8.2 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8.3 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8.4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8.5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8:00 时前实际到账. 8.6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

电话:65131823.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长街镇人民政府 代理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长街镇 地址:宁海县科创中心706室 联系人:王铎雷 联系人:屈工、周工

电话:0574-65306618

电话:0571-86820715

15258203004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一企业

1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①如在投标截止日,该工程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的项目信息中有公示但合同完工时间已过,且项目负责人为该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则投标人需提供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文的 竣工验收鉴定书 原件作为该工程的完工证明,否则视为该工程为在建工程;

②如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之日,有以第一中标候选人身份尚在中标公示期内的,且该项目负责人和参与本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致的,将按照有在建工程处理;

③如投标人在开标之日,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标,但已更换的,投标人应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有在建工程处理).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 项目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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