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9-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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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8203004 项目名称 宁海县长街镇浦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Ⅰ期) 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宁海县长街镇 现场管理机构 宁海县长街镇人民政府 设计人 湖州南太湖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人 招标待定 代建机构 /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自筹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括整治灌排河道4.94km,拆建及改造泵房3座,拆建农桥8座,新建农桥2座,水闸更新改造1座等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1个月 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质量要求 合格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并承担费用. 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时间: / , 召开地点: /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1.12 偏离 允许 不允许 质疑、澄清、修改、答疑 投标人在2017年10月10日16时30分前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www.nhztb.gov.cn)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
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将于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即(2017年10月12日16时30分前)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www.nhztb.gov.cn)上答复,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 日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投标文件的成册要求 不需要分别成册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7日9时00 分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90天 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5.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10月27日8:00时前实际到帐.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
电话:65131823.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 或 副本 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包装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密封在同一个包封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 由投标人交易员本人携带交易员证书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 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未按上述要求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