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任丘市龙光镀膜厂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任丘市龙光镀膜厂 编制日期:2018年12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任丘市龙光镀膜厂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任丘市龙光镀膜厂 法人代表 张永桥 联系人 张永桥 通讯地址 任丘市长丰镇田口村 联系电话

13731716208 传真 - 邮政编码

062550 建设地点 任丘市长丰镇田口村任丘市龙光镀膜厂院内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扩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929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4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 投产日期 2019年1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任丘市龙光镀膜厂,原名任丘市龙翔镀膜加工厂,位于任丘市长丰镇田口村.该厂2010年10月建设任丘市龙翔镀膜加工厂项目.2010年11月取得任丘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任丘市龙翔镀膜加工厂项目的审批意见(任表字(2015)540号).2016年任丘市龙翔镀膜加工厂更名为任丘市龙光镀膜厂.2018年6月,项目建成后,委托河北润利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并进行了项目的自主验收.任丘市龙光镀膜厂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新增一条UV真空镀膜生产线,未进行相关环保手续,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2018年12月13日,任丘市环保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及缴款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2014]9号令,2015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主席[2016]48号令,2016年9月1日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682号令,2017年10月1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44号,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 十

八、

47、塑料制品制造中其他 ,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环境影响情况进行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新建项目的可行性.受任丘市龙光镀膜厂委托,我公司在现场调查和收集研究该项目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环境保护和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原则,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供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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