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7-12

第七章 采购方式管理 第十六条 采购主体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启动采购前,需由采购主体填写《川沙新镇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2)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政府采购服务相关的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方式审核、信息公开、质疑投诉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属于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用竞争性磋商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第十八条 政府采购服务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对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一般服务项目由采购主体报镇计划财务办公室,并由镇计划财务办公室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项目投资预算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审核意见后方可进行项目招投标或择优委托,投控审价费用列入项目预算.

(一)对列入浦东新区当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服务项目,属于集中采购,按照项目类别分为以下两种:

1、表1所列项目由采购主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采购金额在400万元以下的服务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集市采购;

对采购金额在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表1: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一 序号 项目备注品目分类编码

1 车辆保险服务 定点采购,实行电子集市直购.其中, 物业管理服务 包括对办公场所和其他公用场所的保洁、绿化养护等,不包括专业化的保安等安全防范服务(C0810). C15040201

2 车辆加油服务 C050302

3 车辆维修服务 C050301

4 审计服务 C0803

5 预算绩效管理服务 C99

6 印刷服务 C081401

7 会计服务 C0802

8 资产评估服务 C0805

9 物业管理服务 C1204

2、表2所列项目由采购主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服务项目属于分散采购,参照分散采购流程操作;

对采购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服务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对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采购主体应提前2个月提出采购需求. 表2: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二 序号 项目备注品目分类编码

1 体育服务 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 C2004

2 会议和展览服务 C06

3 金融服务 C15

4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C0907

5 公路管理与养护 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包括道路、隧道、桥梁等日常养护服务. C17029902

6 信息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包括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数据处理、信息化工程监理、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 C02

7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包括城市规划和设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市容管理等服务. C13

8 社会救济服务 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包括为老人、军烈属、五保户、残疾人、弃婴、孤儿、弱智儿童及其他弱势群体提供不住宿的看护、帮助服务. C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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