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12 |
3、被征收户为离婚户的,按以下方式安置: ①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农民建房条件的离婚无房户,符合计入人口认定面积为45平方米/人,符合计入人口的独生子女按1人计算,以此类推,最多确认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 ②离婚后户口不在被征收土地所在村,或离婚时自愿放弃住房条件,或离婚后是农业户口,但不再符合农村村民建房政策的一律不予安置.
3、安置确认面积以建房批准文件为准的,给予调剂安置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应建未建安置方式除外)
(三)安置价格
1、现房价格:以确认合法有效面积为准,基价1550元/平方米. 配套商品房成本价5486元/平方米.(最终以审价报告为准)
2、期房价格:以确认合法有效面积为准,基价1550元/平方米. 配套商品房成本约11000元/平方米.(最终以审价报告为准)
3、回购价格: 每户被征收户在进行部分配套商品房安置的基础上,可自行选择在签约时或期房建成安置时由政府货币回购部分配套商品房安置面积.回购价格将根据同期当年安置房市场价综合评定后确定,一年一价.
六、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一)土地使用权补偿
1、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按最高每亩不超过30万元进行补偿;
2、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按每亩给予适当的奖励.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评估公司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
(二)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 具有合法有效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按照评估公司评估价进行补偿.
(三)设备、库存搬迁及设备安装费用补偿 由被协议征收单位向评估公司提供设备和库存的具体情况,并由评估公司现场勘查后,确定设备、库存搬迁及设备安装费用,按照评估公司评估价进行补偿. 无法恢复使用设备补偿
(四)无法恢复使用设备, 由评估公司现场勘查后,按照评估公司评估价进行补偿.
(五)综合平衡补差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集体土地上房屋协议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照合法有效建筑生产面积每平方米100-350元进行补偿;
2、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10%进行补偿;
(七)一次性速迁奖励费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协议征收补偿签约并在约定期限内搬迁交房的,视该企业经营状况、配合程度及对本镇的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速迁奖励费.
(八)补偿方式 对非居住房屋土地一律实行货币补偿方式.
七、评估费 按征收范围内实际建筑面积24元/m2为基础,向委托方收取.(沪价督【2014】1号)
八、征收服务管理费 征收服务管理费按征收范围内实际建筑面积90元/m2,向委托方收取.(青房土征补【2014】13号)
九、拆房机械费和场地清运费 拆房机械费、场地清运费:按征收范围内实际建筑面积60元/m2,或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经审核后由委托方支付.
十、在征收过程中,因协商不成需要联合执法所产生的各类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十
一、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未涉及的其它特殊情况,由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
(二)本方案仅适用于崧泽高架西延伸重固段改建工程项目的征收补偿.
(三)本方案由重固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办公室负责解释. 妥否,请函复. 2016年9月21日 青浦区重固镇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