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7-12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小学实验教学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的重要手段,是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合格人才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了促进我市中小学校进一步重视实验教学,加强实验教学研究,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8〕21号)文件精神,我市在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 中考 )中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 第三条 凡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必须参加实验操作技能考查,考查结果分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考查结果不计入中考总分,作为今年录取高中新生的参考.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等次为达标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第二章 考查内容和方法 第四条 考查内容:严格控制在初中物理、化学教材规定的学生必做的分组(探究)实验范围之内,立足于对学生能力的考查,体现创新意识,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 第五条 命题:在初中物理、化学两科中各拟出5个实验作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课题. 第六条 实验操作技能考查课题和考查办法 1. 考查课题 物理部分: ①测量小石头的密度 ②伏安法测电阻 ③用温度计测量水的温度 ④探究平面镜成像特点 ⑤探究杠杆平衡条件 化学部分: ①加热高锰酸钾制取氧气 ②粗盐中难溶性杂质的除去 ③配制50质量分数为6%的氯化钠溶液 ④二氧化碳的实验室制取与验满 ⑤稀酸的化学相似性 2. 考查办法:各学校对已确定考试用的实验操作技能考查课题,根据课程标准要求,拟定出每个实验学生应掌握的知识点及考查的评定标准.考生应分别参加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并按照规定要求独立完成实验(含填写实验报告),监考员当场评定考生的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结果. 第七条 考点设置:本着就近、方便考生的原则,按学校设置考点.一些考生较少、装备条件较差的企事业办、民办、乡(镇)学校必须向县(区)中考办提出申请,由县(区)中考办协调安排到附近已设考点的学校参加实验操作技能考查. 第八条 考场组织
(一)场地:考点学校设物理、化学实验室各1间以上作考场用,每个考场安排考生30名,分4至5组(根据各考场的实际情况定),每组各做一个实验.以分5组为例,座位安排如下:设5列,每列6座,共30座:1至6座为第一实验,7至12座为第二实验,13到18座为第三实验,19至24座为第四实验,25至30座为第五实验.考查室内每列第一桌分别放上第一实验、第二实验、第三实验、第四实验、第五实验标示牌子,每一桌左上角分别贴上1至30的座位号.
(二)器材:按考查课题,每个考场满足一人一组实验.每场考查前工作人员应准备好考查用的仪器、药品和材料.
(三)考前准备: 1. 考查前准备考生花名册一份(按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序号排列). 2. 考场准备(主要是实验员准备实验).理、化实验员根据每场次确定的实验课题准备好实验用的器材及药品. 3. 备签.监考老师从确定的理、化实验各5个课题备签,签上标明实验课题和座位号,学生按顺序抽签,并对号入坐,准备签时要保证签的数量、各签对应的实验课题与考场的布置相符. 4. 考前抽签.考前20分钟考务人员召集考生抽签,考生抽签后(抽到哪个实验课题就考哪个实验),进入相应学科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每个实验操作时间规定为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