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07-12 |
F价格术语签订,卖方的责任与风险只限于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前.货物运至目的港放入仓库后,发生的任何事情,与卖方无关.因此,买方的付款义务是无论如何要履行的.买方实际欠下卖方货款16.5万美元,加上发货后提出诉讼时的3年利息近5万美元(按年率10%算),总数是21.5万美元.在中港贸易中,中方的利润一般都不超过5%,而本案买方每次向卖方要货约十几万美金.卖方要通过与买方在今后的贸易中赚回21万美元,起码要做40次交易,而且还要双方保证不再发生什么差错.但40次交易难保不发生意外,一旦发生意外,卖方有本着维持贸易往来的原则,再次放弃自己的利益,那么,这样的贸易关系永远也不会给卖方带来什么好处,又何必去苦苦维持呢? 对本案的处理,应按国际惯例.任何有信誉的商人,都不会因为对方主张正当的权利而影响贸易关系.同样,任何成功的商人,都不会因为与对方的友谊,而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即使是对方真的有了困难,也应在双方按合同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后,再通过其他形式给予对方适当的帮助.如果真的可以因为自身的困难而欠钱不还的话,世界上也不会有人因负债而破产坐牢了. 本案中,卖方不坚持起诉,不积极追回被买方拖欠的货款及利息,实际上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国家与人民的财产,均受到很大的损失. 7. 答: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品质条款非常重要.它既是构成商品说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时对货物品质进行评定的重要依据.许多国家的法律,对于卖方在交货品质方面所承担的义务,都作了不尽相同的规定,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卖方交货如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提出索赔,以至撤销合同;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违反合同规定,交付与品质条款不符的货物时,买方可提出索赔,以至拒收货物,宣告合同无效.就本案例而言,无论是按英国法律或美国法律,还是联合国《公约》的规定,卖方的违约行为都是严重的,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