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12 |
组织农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7、负责农业技术、农业产业质量标准实施细则、地方性标准的组织和监督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无公害产品和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及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
管理县内生产及进口的种子、农药、农膜、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组织实施种子、农药、肥料、农膜、农业设施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8.负责组织全县植物内部检疫. 9.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
承办农业涉外事务;
组织开展有关农业的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2017年阳朔县农业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阳朔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阳朔县发展水果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阳朔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阳朔县经营管理站、阳朔县种子管理站、阳朔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阳朔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检测站及下属9个乡镇推广站决算.其中局本级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下属的阳朔县发展水果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阳朔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阳朔县经营管理站、阳朔县种子管理站、阳朔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阳朔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阳朔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检测站及下属9个乡镇推广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阳朔县农业局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阳朔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745.473696万元(包含帮阳朔农村合作银行、邮政银行、国民村镇银行及太平洋保险公司列支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惠农支付补贴经费、能繁母猪保险合计528.1054万元),2017年收入较2016年收入3712.584543万元减少了967.110847万元,同比减少26.05%,减少原因主要是农林水投入较上年有所减少. 1.财政拨款收入2745.473696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 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及 其他收入 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745.473696万元(包含代阳朔农村合作银行、邮政银行、国民村镇银行及太平洋保险公司列支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惠农支付补贴经费、能繁母猪保险合计528.1054万元),2017年支出较2016年支出3712.584543万元减少了967.110847万元,同比减少26.05%,减少原因主要是农林水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支出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212类)318.47009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城市公共设施等,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了34.515992万元,同比减少9.78%. 2.农林水支出(213类)2359.959898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控制、农村组织化和产业化经营、防灾救灾等,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了959.617455万元,同比减少28.91%. 3.住房保障支出(211类)67.043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了27.0226万元,同比增长67.52%,主要原因是补发原三场职工住房工龄补贴.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