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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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单位逐一审核个人所申报的材料,确保准确无误后上报;
4、各主管部门登录网站,按照【使用手册-主管部门版】,审核各单位所申报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点击上报;
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各主管部门所上报材料,发文公布资格确认通过人员名单;
(二)申请材料:
1、《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一式2份(通过青岛人才网填写导出并按照要求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在外地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相关材料(例如调出单位干部行政介绍信,或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原单位社保缴费记录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反映本人调入我市以来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1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
6、公布文复印件(封面及本人姓名处加盖具有相应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的印章,如无公布文,则提供有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其他佐证材料).
7、央企及所属企业评审的职务资格,在《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查询地址:http://www.mohrss.gov.cn/gkml/rcdw/zyjsrc/baml/201802/t20180207_288118.html?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中无法查询到其评审权限的,应提供评审企业具有相应评审权限的授权文件.
8、《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汇总表》及电子版 注: (1)务必认真填报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复印件、工作总结需加盖单位公章. (3)审核确认通过后,须提交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由青岛市专技处加盖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专用章 申请人将以上材料装入档案袋(自行准备),于档案袋正面逐条列明各项材料(内容、数量),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科(行政西楼1311房间) 办理时间:3月1日至20日
三、省人社厅进行的资格确认(上述
一、二项之外的资格确认) 申请材料:
1、《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一式4份;
2、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在外地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相关材料(例如调出单位干部行政介绍信,或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原单位社保缴费记录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反映本人调入我市以来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1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
6、公布文复印件(封面及本人姓名处加盖具有相应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的印章,如无公布文,则提供有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其他佐证材料).
7、央企及所属企业评审的职务资格,在《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查询地址:http://www.mohrss.gov.cn/gkml/rcdw/zyjsrc/baml/201802/t20180207_288118.html?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中无法查询到其评审权限的,应提供评审企业具有相应评审权限的授权文件. 申请人将以上材料装入档案袋(自行准备),于档案袋正面逐条列明各项材料(内容、数量),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科(行政西楼1311房间) 办理时间:3月1日至20日 相关附件:1. 《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 2. 《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汇总表》 3. 《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 4. 《外地调入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