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07-13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浙教办高教〔2015〕95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各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顺应 互联网+ 时代的发展趋势,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丰富教育教学资源,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决定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任务 鼓励高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和现代教育技术优势,以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和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建设适合网络传播和教学活动的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在线开放课程.鼓励高校跨校或跨专业通过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的方式建设满足不同教学需要、不同学习需求的在线开放课程或课程群.支持高校积极探索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学分互认.鼓励高校积极探索在课堂教学中有效利用在线教学资源,研究使用手段,开展实际应用. 综合考察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要素,2015年开始,争取用3年时间开展500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其中通识类和学科基础类课程约占三分之二.2015年底前立项100门左右,并争取在省级课程共享平台(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上试运行,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探索供校内外学生选课使用,并逐步探索校际学分相互认定机制.2016年到2017年继续每年立项建设200门左右,初步建立全省高校课程共享、学分互认机制.积极鼓励高校参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认定,并争取有一批课程列入立项.

二、建设原则 立足自主建设.采取 政府推动、高校为主、社会参与 的方式,集聚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和平台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注重应用共享.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制度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加强规范管理.坚持依法管理,明确学校和平台运行机构的主体责任,强化建设主体的自我管理机制,规范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程序.完善课程内容审查制度,加强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监管,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保障平台运行稳定和用户、资源等信息安全.

三、推荐课程类型 1. 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

2. 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

3. 各高校有特色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4. 创新创业类课程. 优先推荐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含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

四、推荐名额 2015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数量为省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指委)每个教指委1门,2000年及以后新建院校每校1C2门,其他院校每校3C4门(浙江大学5C6门).

五、推荐办法及管理 1. 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工作采取学校或教指委申报(可单个或多个学校联合申报,教指委申报的课程以多个学校联合申报为主,联合申报的项目以牵头学校名义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的形式进行.各高校制订课程建设激励保障措施,建立课程质量保证机制.各单位对所推荐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应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 一票否决 . 2. 对遴选入围的课程给予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省教育厅通过上网监管、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监督和管理课程的运行、维护和更新,实现常态化、安全化运行,促进课程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3. 2016年、2017年分别对上线课程组织评估,对使用效益好、师生评价高的课程授予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荣誉称号,对教学团队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各校建设、使用在线开放课程情况将纳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学业绩提升计划的通知》(浙财教〔2013〕276号)中有关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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