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13 |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岗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笔试时间与地点:2019年4月14日,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 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
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对象: 符合《关于转发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 三支一扶 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4个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4)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拟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加分受理时间在县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通知,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逾期不再受理)向县教育局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报考专门岗位的考生不再享受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加分待遇.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 面试前,县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位合格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只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面试人选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届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在严格审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再将 报考资格不符 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审核的严肃性. 资格审核事项届时另行通知(在仙游县教育信息网公告和电话通知,下同).资格审核通过者当场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有效身份证明入围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面试采取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