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7-13
莆田市农业局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人才 "壶兰计划" 的意见》主要任务分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精神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莆委办〔2017〕32号)精神,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及相关单位职责职能要求,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 1. 实施市优秀人才遴选计划,每两年滚动遴选100名左右市级优秀人才,重点培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文化创意领军人才、哲学社会领军人才等各类人才,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 局责任科室:人事科、产业发展科 配合单位:各县区农业局、湄洲岛农林水局、北岸农林局,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分管领导:黄金辉、林岐桦 责任人:陈志坚、冯剑青 完成时限:8月份前 2. 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前年度考核情况和基层一线科技人员论文不作统一要求,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职业属性、岗位需求自主确定.企业内训经备案的,其课时可视同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时. 局责任科室:人事科 配合单位:各县区农业局、湄洲岛农林水局、北岸农林局,局属相关单位 分管领导:黄金辉 责任人:陈志坚 完成时限:全年开展

3、完善市级优秀人才退出管理机制. 局责任科室:人事科、产业发展科 配合单位:各县区农业局、湄洲岛农林水局、北岸农林局,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分管领导:黄金辉、林岐桦 责任人:陈志坚、冯剑青 完成时限:每年6月份、12月份

4、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备案制管理,在财政保障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推行"四自一特"管理办法,在编制职数控制数内,自主确定使用数、自主调整内设机构、自主设置聘用条件、自主聘用人员,对通过考试招聘专技人员(教师除外)的,原则上取消面试环节. 局责任科室:人事科 配合单位:各县区农业局、湄洲岛农林水局、北岸农林局,局属相关单位 分管领导:黄金辉 责任人:陈志坚 完成时限:全年开展

二、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职能,分别提出阶段性时间进度安排,明确职责分工和具体成果形式;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责任单位,细化政策措施,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分工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3.建立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

3、

6、

9、12月20日前把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电话:0594-2294203,传真:0591-2292295,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莆田市农业局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 的意见》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莆田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印发 附件 莆田市农业局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 的意见》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重点 任务 序号具体项目 局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分管领导 责任人 完成时限

一、实施更具竞争优势的人才引进与集聚政策

1 实施市优秀人才遴选计划,每两年滚动遴选100名左右市级优秀人才,重点培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文化创意领军人才、哲学社会领军人才等各类人才,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 人事科 产业发展科 各县区(管委会)农业局,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黄金辉 林岐桦 陈志坚 冯剑青 8月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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