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2019-07-13
编号:011400801 行政许可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 服务指南 坊子区农业局发布 2018-12-06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 服务指南 目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1

(二)实施机构…1

(三)申请主体…1

(四)受理地点…1

(五)办理依据…1

(六)办理条件…2 1.

生产许可…2 2.经营许可…3

(七)申请材料…3

(八)办理时限…4

(九)收费标准…4

(十)咨询服务…4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5 1.提交方式…5 2.获取收件编号…5

(二)受理…5 1.材料补正…5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5

(三)办理进程查询…6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6

三、法律救济…6

(一)投诉…6 1.投诉处理…6 2.投诉时限…7 3投诉处理…7 4.投诉渠道…7

四、表单填写…7

五、有关说明…7 附件1…8 附件2…10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 编码:

011400801

(二)实施机构:坊子区农业局审批服务科

(三)申请主体:在坊子区行政区域内直接进行蚕种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四)受理地点:坊子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五)办理依据 1.《畜牧法》(2005年12月通过)第二条: ……蜂、蚕的资源保护利用和生产经营,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蚕种的资源保护、新品种选育、生产经营和推广适用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蚕种管理办法》(2006年6月农业部令第68号)第十五条: ……从事蚕种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取得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十八条: 申请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蚕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受理申请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蚕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六)办理条件 申请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生产许可 (1)蚕种生产包括蚕种繁育、冷藏和浸酸. (2)申请原原种、原种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符合国家、省与区域产业发展规划要求. b.繁育场地周围环境清洁、水源充足,具备有效预防氟化物、农药等污染和有效控制蚕微粒子病的质量保证措施. c.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专用桑园(柞林)面积. d.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资金和养蚕室、上蔟室、制种室、催青室及附属室等配套设施、设备和仪器;

从事柞蚕种生产的,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保种室、制种室及附属室等配套设施、设备和仪器. e.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桑蚕种生产至少配备2名专业技术人员;

柞蚕种生产至少配备1名专业技术人员. f.有完备的质检室,配备1名以上专业质检人员,蚕种检验设备必须能满足 桑蚕原种检验规程 (GB/T19178-2003)的要求. g.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检验体系. (3)申请一代杂交种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年生产能力5万张以上. b.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桑园面积或稳定安全的原蚕饲育区,具备制种室、保护室、催青室及附属室等,并配备相应的温控设备. c.蚕种检验设备必须能满足 桑蚕一代杂交种检验规程 (NY/T327-1997)的要求. d.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桑蚕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e.有防控蚕微粒子病的质量保证措施. (4)申请蚕种冷藏、浸酸生产许可证,应具备与冷藏能力相适应的冷藏库房、浸酸设备仪器、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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