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3 |
5、学生的父母房屋是集体土地未转户的,须提供产权证、产权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和近三个月水费、电费、电视、电话等缴费发票,经调查属实的,可按房屋所在地区域划片就近入学.
6、城区无房产的学生,如果能提供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居住证》或其它租住地信息材料的,经调查属实的,按租住地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如果无法提供租住地相关信息材料的,由招生工作小组视学校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入学.
7、自愿放弃房产所在地服务学校入学资格,就读于其它民办学校或外地学校的学生,以后又想转回服务区学校的,不再视其为本服务区学生,由招生工作小组视学校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入学.
8、在2018年5月31日后至招生工作结束前户籍迁入城区的学生,不以房产确定服务区学校,其就读学校由招生工作小组视学校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入学.
9、符合县政府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的,由招生工作小组统一协调安排.
(二)第二类招生对象中,如果是特殊房产的学生,须经招生操作小组调查确认后,按以下规定入学:
1、学生的父母房屋是集体土地未转户的,须提供产权证、产权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和近六个月水费、电费、电视等缴费发票,经调查属实的,可按房屋所在地区域划片就近入学.
2、学生的父母房屋是向房产开发公司购买的而房产证未到户的,须提供购房税务发票和合同书原件及所有购房资料,经调查属实的,可按房屋所在地区域划片就近入学.
3、学生的父母房屋是土地(或房子)拍卖而未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付款税务发票及近六个月的水费、电费、电视等缴费发票,经调查属实的,可按房屋所在地区域划片就近入学.
四、划片招生登记及入学报名注册时须提供的材料
1、在办理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登记手续时都要填写《宁津县城区2017年中小学划片招生报名卡》.其中: 第一类对象还要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父母身份证等原件;
第二类对象还要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父母身份证等原件;
第三类对象还要提供户口簿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的计划生育证明,如果是办厂(经商)的还要提供营业执照(含历史档案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及税单原件,是在城区务工的还要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及保险单等原件.
2、在办理城区小学入学报名注册手续时凭城区各小学的入学通知书. 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发现新生监护人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取消其在该学区的入学资格,进城就读的还要取消进城就读资格,并报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帮助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由县纪委、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五、划片方案
(一)严格实行划区域招生.以学生户籍所在地、监护人居住地址(房产属自有)、监护人在城区经商或务工达到规定时限并能够提供相应证明等为主要条件和依据,严格按照原学区划分,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
(二)服务区域划分(以下划分仅为大致范围,具体区域见学区划分表)
1、张秀小学:中心街以北,西外环路以西.谢家集村、小付家村、张秀村、皂户刘村.
2、第二实验小学:中心街以南,宁德路以西,阳光大街以南,正阳路以西.西张县、东张县、绳庄村、大苏庄村、张得郭村、李会村、高李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