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13 |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正文内容参见: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第四章
第一节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正文内容参见: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
第四章
第二节A部分 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 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 通用合同条款 及 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 进行补充和细化,除 通用合同条款 明确 专用合同条款 可作出不同约定以及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明确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 通用合同条款 及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该项目专用条款无效.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该项目专用条款无效..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 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 (1) 通用合同条款 中明确指出 专用合同条款 可对 通用合同条款 进行修改的内容(在 通用合同条款 中用 应按合同约定 、 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2)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中明确指出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可对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进行修改的内容(在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中用 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 、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1 1.1.2.2 发包人: 地址: 邮政编码:
2 1.1.2.6 监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3 1.1.4.5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41.6.3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1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5 3.1.1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均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 5.2.1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
7 6.2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88.1.1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书面资料的期限: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15天内.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7天内.
9 11.5 逾期交工违约金: 元/天10 11.5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
11 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
12 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13 15.5.2 删除此款
14 16.1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 约定的原则处理. (合同期内不调价.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