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07-13

(三)招标文件发售 1.售价:人民币

500 元/分包(现场缴纳,售后不退),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招标文件购买费,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书面承诺书(详见

第七篇

六、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或者重庆万盛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sjyzx.com)下载.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盛经开区松林路111号国能天街8号楼4层).

(五)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9年7月11日北京时间9:00―9:

30

(六)开标时间:2019年7月11日北京时间9:

3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

一、招标项目内容),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16 :

00 .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万盛经开区支行 账号:950006010000018963 1. 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等的时间要求. 2.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当在备注栏注明: XXXXX(项目名称关键字) 投标保证金 . 3. 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的投标人,我中心均不予认可,其投标行为无效.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1.投标人于开标当天缴纳标书费时,同时提交该项目保证金银行回单和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给法规监督科刘老师处.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该项目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结果公示期满后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账户同投标保证金账户)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履约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退还咨询:法规监督科 刘老师 咨询

电话:023-64183156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万盛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sjyzx.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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