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9-07-13
嘉兴学院文件 嘉院人字〔2017〕5号 关于《嘉兴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已经2017年第14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嘉兴学院 2017年11月13日 嘉兴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为建设有特色、善创新、高水平的地方应用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围绕提高教育质量的核心要求,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根据 重点突破、内涵提升、人才优先、协同创新 的发展战略,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把建设一支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作为学校优先发展的重点,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建设成效,以高水平师资队伍支撑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 第二条 引进层次 人才引进主要面向学校专任教师岗位,重点引进国内外优秀博士及高端人才,人才引进与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紧密结合,重点向省一流学科、优势专业等省级以上平台倾斜.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引进岗位包括个人岗位和团队岗位,个人岗位分五个层次,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特别需要的学科专业可引进硕士;

团队岗位类别包括创新团队和创业团队. 第三条 引进条件 引进人才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或发展潜质,身心健康.

一、个人岗位

1、第一层次(A类) 两院院士、国家 万人计划 和 千人计划 入选者、教育部 长江学者 特聘教授、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 四个一批 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2、第二层次(B类) B1类:浙江省 万人计划 和 千人计划 人选者、 钱江学者 特聘教授、

151 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宣传文化系统 五个一批 人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B2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生导师,对学科建设有创新性构想,在学术研究方面在省内有较大影响.近五年,理工医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且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以上论文、SCI三区以上论文或专著共计8篇(部)以上;

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且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以上论文、SCI\SSCI三区以上论文或专著共计5篇(部)以上;

或具有省级重要人才称号;

或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人才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2、具有博士学位,有国内外著名大学的学历背景,有4年以上海(境)外知名研究机构或企业从事前沿科学研究的经历.近五年,取得洪堡基金等有影响的国外人才资助计划;

理工医类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二区以上论文或专著共计6篇(部)以上;

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二区以上论文或专著共计4篇(部)以上人才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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