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3 |
(6)经谈判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恶意竞争的;
(7)响应性文件中提出发包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6、谈判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有权将其作废标处理,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索赔的权利. (1)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2)谈判会议开始后,供应商撤回谈判文件,退出谈判的;
(3)供应商串通报价的;
(4)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两处以上(含两处)错、漏一致或雷同的;
(5)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各项报价存在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6)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7) 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投标资料相互混装或项目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