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13 |
其他酒类商品的名称与定义,依照GB/T 17204的规定. 酒类流通 alcohol circulation 酒类商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的流动过程,包括采购、储运、批发、零售、宣传以及服务等与此有关的系列活动. 随附单 receipt of alcohol circulation 批发销售时由供应商开具的,用于记录该批次酒类商品的来源、去向、品名、数量等相关流通信息的流通单据. 随附单是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由国家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白酒基础酒 crude spirits 亦称基酒、原酒.经发酵、蒸馏而得到的未经勾兑的酒.[GB/T 15109-2008,定义3.5.19] 地理标志产品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以酒类商品(或其关键成份)的来源地区名作为该酒类商品的特征标志.该酒类商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者其他特征,受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影响. 原产地名称 appellation origin 标示酒类商品的产出地,并表示其与某种地理条件或传统技术有关的区别标志. 酒文化 liquor culture 酒在生产、销售、消费过程中,以酒为中心所产生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总和,包括可查证的历史文献、技艺传承,是制酒饮酒活动过程中由习惯、规则和心理积淀总和形成的特定文化形态. 经营 条件 从事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的企业,应按SB/T 10391-2005中的
4 经营技术条件 执行. 从事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的企业,应按SB/T 10392-2005中的
4 经营条件 执行. 聘用或培养从事酒类经营、服务及管理的专业人才,应对其岗位提出相应的职业化和规范化要求. 采购 酒类经营者应制定采购流程和采购制度以控制酒类质量. 选择酒类商品供应商时,应索取并查验其与酒类商品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资质,例如酒类生产许可证、酒类商品经销授权、酒类经营许可证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等. 采购酒类商品时,应索取并查验其随批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酒类商品流通随附单(含复印件,啤酒可不用随附单).对于进口酒类商品,应索取并查验进口酒类经营许可证,及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批次的证明文件. 酒类商品采购过程中,应签订内容详细、责任明确的采购合同,符合GB/T 19001-2008中的 7.4采购 的要求. 酒类商品采购过程中,应按本标准6.1和有关规定做好酒类流通信息记录工作. 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酒类电子商务的企业应符合以上要求. 包装与储运 酒类商品应适度包装,降低成本,减少资源消耗. 酒类商品包装应符合品质保证、运输安全、存储条件等方面的要求. 需要重新分装或预包装的,应有该酒类生产企业的授权,并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再重新包装.重新包装应符合GB 7718和GB 23350的规定,应对其过程完整记录,并在标签上对重新包装做出标识. 批量运输酒类商品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 鼓励酒类流通和生产企业建立或委托建立统一的物流配送体系. 销售 销售应符合国家生产规范并经检验合格,或经进口检验合格的酒类商品. 酒类商品批发时,应提供与酒类商品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资质证明,以及酒类商品质量和流通的有关证明.与本标准4.2.2和4.2.3的要求对应. 酒类商品批发时,批发经营者应详细记录购买机构名称、销售日期、销售商品的品名、规格、产地、生产厂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数量、单位、产品执行标准号等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填入《酒类流通随附单》.标签标识应符合GB 2757和GB 7718要求的信息. 随附单应附随于酒类流通的批发过程,每批一单(啤酒除外),单货相符. 零售酒类商品时,应明码标实价. 酒类零售商应配备酒类商品扫码仪. 通过互联网进行酒类商品零售的,应取得生产企业或供货商提供的授权经营证明,同时应当报知生产厂家进行备案.并按有关规定,提供真实、详细的商品及销售信息. 酒类商品的促销方式,如团购、打折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服务 售前服务 应向购买者提供酒类商品质量证明、防伪证明等材料,以备查验. 应向购买者提供酒类商品的追溯查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信息、流通信息、原产地信息、防伪信息等. 酒类商品包装上粘贴的标签应符合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