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3 |
(2)坚持 清洁生产 、污染物 达标排放 和 总量控制 及 循环经济 的原则,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污染防治,以实现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3)坚持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
(4)尽量利用现有有效资料,避免重复工作,缩短评价周期. 3.2评价目的 (1)通过资料分析、现场调查、类比分析,全面评价区域环境背景状况,诊断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预测评价工程的环境影响程度与范围,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依据资料;
(2)通过现场调查和类比分析,判定工程建设过程以及运营后的环境影响因素和环境影响因子,确定主要污染源参数;
(3)通过采用模型模拟、类比调查等技术手段,预测及评价工程实施后对评价区的大气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噪声及社会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特征,提出并规定为减轻环境影响应采取的保护措施,并进行措施可行性和可靠性的分析和论证;
(5)通过本项目的环评工作,为大气、地表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设、运营、环境管理和环境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最大限度降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发挥最大的社会环境效益,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
四、环境功能区划 4.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本项目位于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瓦窑沟,根据项目周围环境特点并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及《关于印发〈天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方案〉》(天政办发【1997】132号)中的相关规定,确定项目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 4.2水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区域地表水为牛头河,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水功能区划》(2012-2030)(甘肃省水利厅,2013年1月)(甘政函[2013]4号)规定,项目地表水执行III类水域标准,详见水功能区划图(附图1). 4.3声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位于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瓦窑沟,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方法,结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以及《关于印发天水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方案的调整》的划分方案,项目噪声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
五、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鼓励类项目 二十
二、城市基础设施 中的
11、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 ,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 选址合理性分析 环境功能属性 本项目环境功能属性如下表1. 表1 项目拟选址环境功能属性 序号 功能区区划名称 评价区域所属类别
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III类,牛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