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13 |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0-201805-144-0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审计服务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850000元整,超预算为无效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事务所.;
3、经向市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5月23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8年5月25日下午5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免费领取谈判文件,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如有委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2018年5月31日下午3时正前.(注:下午2时正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政府采购部).
八、谈判时点:2018年5月31日下午3时正.
九、谈判地点: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评标室)
十、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汕尾市公路局
2、采购单位联系人:庄雅斯
3、联系
电话:0660-3384123
4、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集中采购机构地点: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6、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武彬
7、集中采购机构电话(传真): 0660-3826961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5月22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事务所;
3、经向市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1、对全市公路系统(包括汕尾市公路局、市公路局直属分局、海丰县公路局、陆丰市公路局、陆河县公路局、市公路工程保障大队、市公路局交通物资储备站、市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站、市新兴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市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陆河嶂顶水电有限公司.共计11个单位,分布于汕尾市城区、陆丰、海丰、陆河)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实施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对业主单位就本审计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对业主单位因本审计项目所涉及的参加相关会议要求及解释要求须在1小时内到位回应. (2)中标供应商须协助业主单位理顺所出具的清产核资报告报送相关管理部门的报批关系,并协助业主单位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辅助资料完成报批手续. (3)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汕尾市以外的中标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在汕尾市区设立办事机构,并商请业主单位派员前往实地考察,保证工作条件符合项目工作要求,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4)因本审计项目涉及的资产分布于汕尾市行政辖区内(含乡镇),中标供应商须自备交通工具和器具进行资产现场核实. (5)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向业主单位提交工作方案. 注:带有 号要求必须在投标文件作出明确的承诺,否则为无效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