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13 |
黄关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 黄关镇2019年废弃物禁烧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实现2019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根据《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灌阳县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灌政办〔2019〕7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管理,标本兼治,源头管控,全面禁烧"的原则,坚持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巡查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垃圾及废弃物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禁烧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大力宣传和严格管控等工作措施,引导群众认清危害,克服陋习,自觉禁烧秸秆、树叶、垃圾及废弃物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保护环境,为建设幸福、美丽、和谐新黄关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工作内容
(一)工作布置 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禁烧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加强宣传 1.宣传内容.开展全面禁止废弃物、秸秆、落叶、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露天焚烧行为的法律法规、焚烧的危害、综合利用技术等宣传. 2.宣传方式.在镇政府至各村主干路、行政村村委及人口较集中的村屯显眼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有条件的单位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禁烧宣传标语.在秸秆(垃圾)堆放点、垃圾焚烧点(包括固定焚烧点和群众习惯性的焚烧点)、废弃施工场地立警示牌.通过致群众的一封信、微信平台等载体推送禁烧的相关知识和政策.各小学组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制作宣传板报,通过校讯通、班级微信群、"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向家长发出不露天焚烧的倡议.加强对环卫工作部门及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作业规范,禁止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引发安全隐患,并引导一线工人当好禁烧的宣传员和监督员.
(三)严格管控 镇人民政府落实秸秆、树叶、垃圾、废弃物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烧管理和查实主体责任,把监管责任落实到村委,组建禁烧巡查队、督查队,建立网格化监管巡查制度.加大禁止露天焚烧执法力度,发现违法露天焚烧的个别群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要求其写不再重犯承诺书.严格执行《广西乡村清洁条例》,采取切实措施,及时清运垃圾.
四、组织领导 成立露天禁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镇开展2019年废弃物禁烧管控专项行动. 组长:戴培根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戴基明 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 成员:卿东发 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人员 各村委会主任 镇直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对露天焚烧废弃物整治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由卿东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